品种权转让登记公告(第1406号)

日期:2014-09-03    作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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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》第九条规定:“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,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,并向审批机关登记,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。”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(林业部分)》第八条规定:“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,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,并向国家林业局登记,由国家林业局登记予以公告。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,自登记之日起生效”。
根据以上规定,现将转让的龙脑1号品种权予以公告。
特此公告

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
2014年8月27日





品种名称:龙脑1号
所属的属(种):樟属
品种权号:20110010
授权日:2011年3月4日
培育人:龙光远、郭德选、彭招兰、刘大椿、罗忠生
郭志文、欧阳少林、李牛贵、刘银苟、周锡祥
品种权人转让人: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
品种权受让人:周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