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公告(第202012号)(关于启用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系统的公告)
关于启用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系统的公告
为深入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进一步优化完善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、审查程序,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水平,向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现启用“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管理系统”,暂先试运行),林草品种权申请等事项应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管理系统简介
管理系统具有在线申报、在线审查、在线管理、在线通知等主要功能,实现从品种权申请到授权证书发放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。
二、登陆方式
管理系统登陆网址为:www.cnpvp.net,申请人可在申请指南或登陆页面下载《网上申请注意事项》、《管理系统操作指南》,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三、试运行时间
管理系统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试运行,试运行时间为6个月。2021年7月1日后将正式运行。
四、注册账户
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管理系统自行注册账户,经我办审核通过后按照申请流程提交申请。代理机构申请注册账号的,须按要求提交代理机构信息表(法人签字、单位公章)和营业执照复印件,经我办审核通过后建立账号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信息表中的邮箱。代理机构信息表格式见附件。
五、管理说明
1.自2021年1月1日起,申请人应通过管理系统填写和提交电子版申请文件,我办将通过管理系统反馈初步审查意见。初步审查不合格的,通知申请人在3个月内陈述意见或者予以修正;逾期未答复或者仍然不合格的,我办将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。
2.申请经我办初步审查通过后,我办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固化。申请人应自初步审查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,下载并打印申请文件,经全体申请人签字盖章(申请人为个人的可以签字)后选择邮政特快专递(EMS)邮寄或面交至我办。申请人逾期未向我办提交纸质版申请文件的,视为未提出品种权申请。纸质版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,通知申请人在1个月内完成修改,修改后仍不合格的,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。
3.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,以管理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提交日为申请日,按照初步审查通过的顺序明确申请号,通过系统发送电子版《受理通知书》。
六、其它事项
1. 管理系统采取全流程线上管理,申请人可实时查询品种权申请的阶段和状态等信息,通过消息栏查看相关通知。受理、授权通知书等我办将通过管理系统发送;申请补正、申请人(品种权人)变更等事务,申请人应通过管理系统网上提交,提交后下载并打印材料,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选择邮政特快专递(EMS)邮寄或面交至我办。
2.品种权申请的《现场审查申请》、《领取品种权证书委托函》、《品种权证书委托邮寄函》等事项只需网上提交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文件电子版。涉及多个共同申请人的,在确保申请人意见一致的情况下,申请人可以各自打印单独签字盖章后合并为一个文件上传管理系统。
3. 2021年1月1日之前受理的品种权申请,继续按照原有管理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查授权工作,待条件成熟后将整合至管理系统。
七、联系方式
管理系统试运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反馈我办。
联系电话:010-84238883
电子邮箱:84238883@cnpvp.net
邮寄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草局主楼1105房间 国家林草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
附件:代理机构信息表(格式)
国家林草局新品种保护办公室
2020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