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批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正式施行

日期:2013-05-02    作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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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23日讯  根据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签署第29号国家林业局令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(林业部分)(第五批)》于2012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在2013年4月1日起施行。第五批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包含120个植物属(种)。
  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》于1997年3月20日发布,旨在保护植物新品种权,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,促进农业、林业的发展。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内的品种,可以申请品种权保护。
  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(林业部分)》第一批于1999年4月22日发布。为加大保护力度,更好地保护品种权所有人的利益,促进育种业的快速发展,目前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由此前的78个增至198个属(种)。(科技中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