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首例:肇庆市林业局成功调解卢桉一号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
7月21日,肇庆市林业局成功调解了卢桉一号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,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,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,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,充分保障了植物新品种权利人的权益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这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第三次修改以来,广东首例成功调处的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。
2020年12月21日,国家林草局授权桉树植物新品种卢桉一号,证书号为第2548号(品种权号:20200194)。我市一种苗场在未获得品种权人许可的情况下,非法培育卢桉一号并命名为“卢氏一号”进行销售,侵犯了投诉人的植物新品种权。今年4月底,广东省林业局收到投诉并依法转送肇庆市林业局办理。
为切实解决“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投诉事项”,肇庆市林业局高度重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》中“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品种,享有排他的独占权。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,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”等相关法律法规,联合四会市林业局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调查、了解并做好现场笔录。通过组织双方多次调解,经过多轮艰苦谈判,最终达成协议,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。
此次纠纷是广东首例成功调处的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,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。肇庆市林业局将以此次化解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为切入点,通过广泛宣传引导,提高人民群众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法治意识,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,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保驾护航。
监制:叶新峰
编审:莫小川
编辑:陈振童、黄菲
通讯员:叶思茹